来源: 《光明日报》( 2024年02月26日 06版)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实现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联动,坚持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一体推进,形成良性循环”。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强调,要“深化教育科技人才综合改革”。教育孕育未来,科技彰显实力,人才引领发展,三者有机贯通、深度融合、协同推进,体现了百年大党着眼实现党和国家事业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深远考量和战略部署。 当前,世界之变、时代之变、历史之变正以前所未有的方式展开,我们迎来了世界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同我国转变发展方式的历史性交汇期,围绕科技制高点和高端人才的战略博弈空前激烈,教育领域的赛道和赛跑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和特征,既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又面临空前的严峻挑战。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对于推动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意义,抢占未来发展先机,系统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释放创新创业创造活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劲有力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 强化顶层设计,坚持高站位谋划推进。应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着眼,加强对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促进三者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加强组织保障。聚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和重大项目等方面,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综合改革,因时因地因需统筹配置资源,让教育科技人才相互辅助、有机统一,形成“一盘棋”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资金保障。集中财力办大事,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加强财政教育科技人才资金整合,实行统一管理,提高使用效能,强化对重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重大创新平台、重大技术创新引导及产业化工程化项目等战略性保障支出,研究出台条件、项目、人才资源成果利益共享的财政支持政策。发挥政府产业基金杠杆效应,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教育科技人才领域。加强法治保障。加快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立法进程,明确创新平台、创新主体、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责任和义务,以法治力量为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赋能。 强化协同融合,搭建高能级创新平台。以重大使命驱动的创新平台能够高效聚合人才、科研、高教、龙头企业等高端创新资源要素,对推动教育科技人才融合发展的作用最为直接。应构建国家创新实验室体系,探索建设学科交叉融合、综合集成的国家实验室,力争较短时间内在数量和质量上取得显著突破,打造“科研王牌”和“大国重器”,在关键领域和重点方向上发挥战略支撑引领作用和重大原始创新效能,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完善技术创新平台体系,突出技术研发和成果转移转化的特色定位,坚持转建一批、布局一批、撤销一批,推动平台间优质资源联合、整合;健全创新平台建设和管理机制,在政策、资金、土地、场所等方面支持创新平台发展,鼓励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和建设运行模式。 强化牵引拉动,实施高质量战略项目。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基础研究和重大应用研究相对薄弱,重大战略引领性项目偏少,创新对拉动高质量发展的乘数效应不足。对此,应从以下几方面着力:完善战略项目形成机制,聚焦“四个面向”需求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强化超前谋划、系统布局,构建涵盖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全链条的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健全战略项目过程管理机制,推行“包干制”“直通车”等财政经费使用管理模式,赋予项目实施主体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资源调度权,探索推进一个项目周期“最多查一次”改革;改革战略项目组织模式,坚持创新不问出身,用好定向式、定制式、揭榜制等机制,超常规聚集资金、人才、场所等要素保障,跨层级跨部门跨领域组织协调,推动构建更加行之有效的集成攻关体系。 强化人才引育,打造高水平创新团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科学院第十七次院士大会、中国工程院第十二次院士大会上指出:“我国科技队伍规模是世界上最大的,这是我们必须引以为豪的。但是,我们在科技队伍上也面对着严峻挑战,就是创新型科技人才结构性不足矛盾突出,世界级科技大师缺乏,领军人才、尖子人才不足,工程技术人才培养同生产和创新实践脱节。”解决这一难题,培养高水平创新队伍,可从多方面积极探索。完善“引育用留”人才工作全链条机制。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做好引才育才工作。鼓励自由探索、勇于创新、宽容失败,释放容错空间、创新空间。完善创新主体梯次培养机制。面对高校、科研院所、初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领军企业等不同创新主体,加强政策工具创新和协调配合,推广企业创新积分制等做法,匹配投入相适应的项目、人才、资金等创新要素。支持高校建立产业导师制度。创建高校教师和产业导师联合体,大力培养一批“懂科技、懂产业、懂资本、懂市场、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改革复合型人才多元化评价机制,打造人才培养新范式。 强化成果运用,创设高效能转化通道。应推动创新成果高效能转化,引领创业型大学、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的持续发展,有效打通创新链、产业链、价值链。一是完善创新成果评价机制。突出以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健全分类评价、市场化评价等机制,激发创新成果转化积极性。二是加速职务科技成果赋权转化改革。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优化国有资产管理、完善收益分配机制、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定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为科研单位和科研人员松绑解忧。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正向激励和反向问责机制,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三是实施中试孵化扩容专项行动。推进综合施策和示范试验,支持中试基地、概念验证中心等建设,加大对首台(套)装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的应用推广力度,助推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朝着更高阶段迈进。 (作者:陈清,系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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